四川省全面清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 已立案调查7件

09.12.2014  21:3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周伟)12月9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我省39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获悉情况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迅速行动,全面清查控制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企业。截止目前,我省53批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已经立案调查7件,按规定处置完毕36批次,正在开展后处理10批次。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分布于全省8个市(州),按数量多少排列:达州18批次、南充8批次、资阳8批次、成都6批次、宜宾6批、雅安5批次、内江1批次、眉山1批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监督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己经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对库存的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派出督查组赴达州、南充、成都等地,检查督导各地清查处置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工作。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开展瓶(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和整治质量安全隐患。近期,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行为,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及流向,避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