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8家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被曝光 含5批次饮用水

17.12.2014  13:47

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

四川新闻网(微博)成都12月16日讯(记者李丹)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博)获悉,近期,市食药监局对成都市炒货、饮用水、糕点、蔬菜制品、调味品、大米等401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66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有18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除对被查食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外,市食药监系统还重点对豆瓣的黄曲霉毒素B1、饮用水的溴酸盐和余氯、调味液的氨基酸态氮等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检的669批次产品中,合格647批次,合格率96.71%,18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目前,市食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之中。

抽检结果显示,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的炒货、糕点、蔬菜制品、调味品、大米等产品质量总体稳定,但企业对产品微生物指标的控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条件需要进一步改进,对原料把关和产品质量控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5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其中2批次菌落总数不合格(饮用纯净水、饮用山泉水各1批次),2批次余氯不合格(均为饮用山泉水),1批次饮用山泉水溴酸盐不合格。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叶梅分析认为,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生产过程中杀菌环节控制不当;二是包装瓶(桶)的卫生达不到要求;三是瓶盖、灌装设备或管道的清洗消毒不彻底;四是灌装车间洁净度达不到要求。

而造成余氯不合格的可能原因,叶梅认为,主要是对桶的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二氧化氯浓度过高,余氯吸附在桶壁上未用清水清洗干净导致余氯超标。造成溴酸盐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水源水中含有溴化物,生产过程中不能通过过滤、渗透系统有效除尽,而在臭氧杀菌过程中臭氧过量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