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此前证书不更换

09.10.2016  02:33
上海明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此前证书不更换 - 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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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届时, 房地产 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 房地产 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该制度实施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各区现有的 房地产 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市民可前往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