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将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设立

07.01.2015  11:56

        中新四川网1月6日电(曾娟)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为响应号召,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统一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

        据了解,1月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并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要求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信息进行整合,要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并加快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指示,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决定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个交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承担。

        据悉,在工作开展中,农业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均将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以5年作为过渡期,届时,省国土资源厅将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以及房屋登记、省级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此外,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指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在现有内设机构数内调整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改为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而将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牵头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方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此外,还将会同林业厅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未来将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对于上述四川省委编办《通知》的发布,本网联系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员,该人员表示,目前该厅尚未接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以及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的正式文件,现有的关于不动产的登记工作也仍在原部门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