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

03.05.2017  10:42
  日前,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通过创新申请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各地要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30个工作日办结。
  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各地要严格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和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采取加快移交资料、规范申请资料、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压缩工作时限,能够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取得的材料不能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要务实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推出一站式办理、同城通办、绿色通道等多种服务举措。
  各地在实施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过程中,要以稳定和保护产权为基本原则,处理好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平衡关系,在完成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