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八不准 成都今年已查处10多起公车私用案

25.09.2014  10:49

    成都市纪委

    解读“八不准

    系列二

    国庆临近,成都市纪委专门提出要求,再次强调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奢靡享受”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8个方面的“四风”问题一一禁止。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八不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八不准”: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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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解读:核心是不能公款消费,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请吃

    问: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有没有具体标准?

    答:一般来说,主要指与奢靡之风相关的高尔夫会所、桑拿场所、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

    问:党员干部如何把握原则?

    答:一是不能公款消费,与金额大小无关。二是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下属等利益关联方的请吃。目前纪律没明确限制朋友聚会娱乐,但要注意维护公务人员形象,不能铺张浪费、不能酗酒闹事。

    比如,自己掏钱参加钓鱼,日常在健身房的健身,和家人亲友去唱唱歌等等,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单位用公款组织,就不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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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解读:主要是针对越来越隐蔽的公款吃喝提出的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问:私人会所具体是怎么定义的?

    答:一般是指不对外公开营业、只对会员开放,或者为少数人服务、只有相对固定人员出入的餐饮和其他高档消费场所。今年以来,全市集中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45312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截至8月已对涉及占用城公园绿地、文博建筑中的中高档餐饮酒楼(会所)关停9家,拆除违建26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问:本次为何将机关食堂单独列出来?

    答:这主要是针对越来越隐蔽的公款吃喝提出的要求。随着反“四风”的深入开展,目前一些公款吃喝也转移了场所,改在更为隐蔽的培训中心、招待所和机关食堂了。市纪委曾经接到过相关举报。

    问:如何判断机关食堂的奢靡享受和吃喝玩乐?

    答:对于公务接待,中央、省、市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经费。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遵循节俭原则,可以安排桌餐或自助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