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到5年内再退出5亿吨煤炭产能,不再新批新建项目

06.02.2016  14:46
在钢铁、煤炭等行业全产业过剩、亏损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钢铁和煤炭作为去产能的先行先试行业,猴年春节前,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两个行业去产能的具体意见。
继2月4日《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出台后,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煤炭产能。
具体而言,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加强奖补支持等。
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此外,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意见指出,经继续限制劣质煤进口,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意见还称,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做好再就业帮扶这些举措安置职工。
同时,将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早在1月2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用于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主要用来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大量职工下岗和再就业问题,但并未明确征收年限,或可能与去产能政策配套,持续5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了解到,煤炭和钢铁行业可能每年总计会有千亿元的资金支持,将持续5年。
2015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五大任务,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其中去产能位于五大任务之首,而在去产能中,钢铁和煤炭行业又首当其冲。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下称“中煤协”)此前对外公布的“摸家底”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产能总规模为57亿吨,其中正常生产及改造的产能为39亿吨,而新建及扩产的产能为14.96亿吨,其中有超过8亿吨为未经核准的违规产能。按照2015年煤炭消费量35亿吨估算,中国煤炭产能过剩22亿吨。
中煤协副会长姜智敏会上说,2015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4.6%,利润同比下降61.2%,降幅比2014年扩大了16.8%,行业亏损面达到90%以上。
钢铁行业的数据也惨不忍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钢协会员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89万亿元,同比下降19%;实现利润总额为亏损645亿元,上年为盈利226亿元,亏损面超过一半。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从煤炭行业相关人士处获悉,国务院此前一直在推进意见的编制工作,此前了解到最终文件在春节后两会前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没想到出台这么快。
其实,进入2016年,国家针对钢铁和煤炭行业的相关政策频出,汾渭能源山西汾渭能源开发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汾渭能源”)价格组经理曾浩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称,国家不断推出重磅政策,足以看出在解决产能过剩方面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