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转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07.08.2017  17: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关于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农业厅向有关市州转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8750万元,其中:退耕还林1.8亿元、退耕还草7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退耕还林45万亩、退耕还草5万亩。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州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做好造林整地、种苗供给、技术保障等基础性工作,抓住造林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林400元/亩、人工种草15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