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川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19.06.2014 11:5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1250元、1400元。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省人社厅18日公布,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大幅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水平,有力保障其基本生活。(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9.06.2014 11:54
故
事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股权结构并持成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