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京津深沪4城市突破2000元/月
近日,北京市宣布上调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每月2000元。截至7月17日,记者梳理,至少有上海、陕西、山东、江苏等11个省份,以及深圳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和北京4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已经达到2000元/月及以上。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 为230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今年3月24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上调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上调2元),其他地区也各有上调。
3月底,上海市宣布从4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2190元增至2300元,同时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增至20元。这是继陕西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来,今年来第二个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
随后,青海、甘肃、山东、湖南、贵州、福建、江苏、天津、北京等省份也陆续宣布上调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也在6月1日执行了今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全国31个省份及深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中,上海市最高。同时,上海、深圳、天津和北京4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已达到2000元/月及以上,分别为2300元/月、2130元/月、2050元/月和2000元/月。
今年还有16省份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劳动者的收入可以说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标准对企业具有强制约束力。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逐年减少,2014至2016年全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分别为24个、19个和9个。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今年全国各地,执行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6个省份(广东、浙江、新疆、内蒙古、山西、河南、云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黑龙江、宁夏、吉林、西藏、广西)都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已有省份明确表示不上调。2016年,广东省明确,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步伐为何有放慢趋势?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曾有过明确解释:由于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要企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因此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越是经济下行越要考虑劳动者利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利益。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则表示,“物价在上涨,消费水平在上升,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长期不调整就会出现劳动力流失,将进一步影响发展。”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