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上海自贸区后将开展若干新试点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许晓青 李云路)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北京说,建设好、管理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并开展若干新的试点。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明确证实将在上海以外进行自贸区的“新试点”。
在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告在回顾2013年工作时强调,“推动开放向深度拓展,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去年9月底成立的上海自贸区,被认为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桥头堡。统计显示,5个多月来,区内注册企业以每天约100家的速度增长,自贸区红利正初步显现。
观察家分析,过去30多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一直是由点到线、再到面,最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各地,从当年的深圳特区,到后来辐射整个东部沿海的新区、开发区等,就走过了这样的路径。
此前有消息显示,天津、广州、深圳、厦门等地都积极争取希望能设立“下一个自贸区”。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5日就表示,天津自贸区的方案经过几轮修改,已经比较完善,得到30多个国家部委意见反馈,全部赞同,现在可以进入国务院的有关程序,希望得到早日批准。
“改革开放的脚步不会停留在一时一地,自贸区的溢出效应正自然显现”,曾建言推动自贸区诞生的全国政协委员周汉民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若干新的试点’,已考虑到了中国市场本身对改革试点的容量及可承受度,同时也符合中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趋势”。
事实上,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红利已然开始辐射中国全境。继去年9月底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工商注册认缴制。仅时隔5个月,今年3月1日起,中国开始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此项改革通过全面取消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经营场所限制和年检等规定,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这也意味着,如今普通创业者在自贸区内外都能拥有更加宽松的投资和创业环境。
在3月4日的政协会议讨论中,参与设计自贸区方案的全国政协委员王新奎进一步建议:尽快选择合适的中心城市,再设立若干自贸试验区。他还提出,支持各试验区开展扩区方式创新的试验,为进一步把改革成果复制和推广到区外,积累经验和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2013版的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看起来有点长,但已入驻的微软、花旗等跨国巨头看好区内各项制度变革的前景。
外资的乐观预期也得到了上海市委书记韩正的证实。今年两会召开之际,韩正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透露,自贸区今年准备推出第二个负面清单,比现行的稍短一点。凡负面清单以外的,所有内外资享受国民待遇,全部取消审批,采用形式备案。
王新奎还提出建议,希望在自贸区实施若干新试点的同时,应打破行政区划的人为限制,避免形成过度竞争、功能重复、政策分割的局面。这项建议也成为外界关注自贸区未来命运的“新悬念”。
在外国人眼中,中国建设自贸区始终是“机遇大于挑战”。最近正在上海自贸区内进行“外国人创业实验”的爱尔兰厨房用品销售经理尼尔·布赖森说:“中国设立更加开放的自由贸易区是一件好事”。
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言,布赖森在自贸区可以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他说:“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同时,自贸区可以给世界各国的人们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当然,对我自己而言,这也是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