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出台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出台
胡欣欣 张赛男
4月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正式发布,《规则》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改革试点,推动实施了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落户,客观上对争议仲裁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介绍,此前,外高桥保税区内每年会有20多起仲裁案件发生。而截至今年4月份,仅从注册地看,涉及自贸区企业的纠纷有十余起,但自贸区挂牌以后新发生的仲裁案件目前还没有。
“自贸区仲裁受理量还未呈现多发态势。”黄文解释说,“因为发生争议一般在签订合同以后半年或一年。”
黄文预判,未来上海自贸区内商事纠纷可能会集中在三大类。一是目前传统的商事纠纷,例如贸易、物流、仓储、中介服务纠纷。二是随着产业转型升级而带来的一些新型领域的争议,比如融资租赁、期货、金融衍生品领域。“比如自贸区目前融资租赁业务在不断增加,这方面的案件也会逐渐上升。”黄文说。
而第三类商事纠纷则是一些明显带有自贸特征的商事纠纷,比如离岸贸易、离岸金融,以及在上海自贸区的服务业开放领域中新增的诸如医疗、演艺、游戏机生产与销售等产业,也会成为发生争议的新类型。
因此,此次对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制定,也突出了自贸区的需求。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闻万里称,此次发布的自贸区仲裁规则与其他仲裁规则相较,完善了“临时措施”,并增设了“紧急仲裁庭”制度。
比如,自贸区仲裁规则完善了“临时措施”,结合2012年修订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前财产保全、行为保全以及证据保全的内容,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特别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临时措施’范围更宽,以前更多是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现在拓展到行为保全。比如商标侵权,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下达决定,禁止使用该商标,也希望借此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黄文说。
除了设立“临时措施”来保证当事人争议权益外,紧急仲裁庭的设立也注重保障当事人提起仲裁到做出决定阶段的权益。以往,从提起诉讼到组成仲裁庭需要半个月或一个半月,这段时间如何保证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就需要临时仲裁庭采取紧急措施做出决定。
此外,《规则》的出台还将缩减小额争议的流程,以前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现在只需45天,这将提高自贸区内企业纠纷案件的解决效率。
黄文表示,这些仲裁规则的创新措施在运行一定时间以后,会考虑在上海推广,“进一步完善推广,实现可复制可推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