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万户居民实现“危改梦”
上海是拥有2500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居住房屋面积总量达到6亿平方米,各类老旧住房约1.4亿平方米,接近总量的1/4。“十二五”以来,上海市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实施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约700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50亿元,受益居民超过100万户。2014年,上海重新对房龄20年以上以及20年内存有安全隐患,有多次报修、抢险记录及居民投诉较多的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整改发现的问题。
9%老旧住房存安全隐患
住在上海闸北区重点危房改造项目之一——洛川东路400弄29—30号一层的周乃余夫妇刚刚搬回到修缮一新的房屋中,看到明亮的房间、粉刷一新的墙面、整齐洁净的木地板、全新的卫浴设施,周乃余的老伴儿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眉开眼笑地对记者说:“维修的时候我们搬出去了9个月,回来一看,危房已经变成新房啦!”
这栋6层高的老公房建成于1982年。30多年来,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受到地下防空设施的影响,房屋开始逐渐倾斜。2013年,专业部门经过严格检测后认定该建筑向北倾斜率最高达到12.6‰,超过了10‰的安全值,房屋存在不均匀沉降等现象,水管、燃气管断裂,威胁到全楼48户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回忆起房屋修缮前的状况,周乃余说:“房间倾斜非常厉害,把空的啤酒瓶横放在房间里,瓶子就会滚到墙的另一边去,屋门都关不严。有的人家燃气管道还出现了破损现象。”
据专业人士介绍,房屋倾斜是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黄浦区瑞华坊,房龄近90年的新式里弄房屋同样出现了倾斜现象,给居民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瑞华坊建成于上世纪20年代。经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检测,认定瑞华坊内部分房屋存在局部危险,需要及时修缮。居民们告诉记者,由于房屋倾斜造成不均匀沉降,临街的楼面出现了明显开裂现象。
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修缮科科长袁登全表示:“瑞华坊的房屋在修缮之前倾斜率已经达到了近30‰。由于靠近马当路地铁站,所以振动和噪音也较大,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据了解,2014年,上海对老旧居住类房屋共1.73亿平方米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1675万平方米旧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其中,一般损坏1356万平方米,严重损坏310万平方米,而像洛川东路400弄与瑞华坊这样疑似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共有9.6万平方米。
分期分批确定时间表
根据上海市工作目标,对于疑似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处置整改工作,严重损坏房屋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处置工作,一般损坏房屋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此外,上海市将把符合条件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项目全部纳入旧住房修缮改造计划中,给予市财政补贴资金保障。
“全面排查之后,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明确了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成立了市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政策制定、综合协调、责任落实、方案认定等工作。”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处长徐尧向记者介绍,市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和对口指导。同时,确定了“在‘属地管理’原则下,区县政府负责具体处置,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工作小组的综合协调下对区县相关对口部门进行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洛川东路400弄的修缮工作由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该局副局长沈雪飞告诉记者,在经过设计出图、设计方案评审、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评审、招投标、一层居民搬迁过渡等一系列工作后,洛川东路400弄房屋纠偏工程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启动,通过将房屋南侧的土抽出实现纠偏效果。“纠偏工程难度相当大,也很危险。房屋南北的高度差有12厘米,共挖出46立方米的土方。工程必须缓慢精确地进行。”沈雪飞介绍。经过10个多月的精准施工,洛川东路400弄房屋纠偏工程于2015年8月正式竣工并通过了房屋安全检测。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95万元,加上居民的搬迁补贴等费用,总投资达到500万元。“通过多部门的有效协调,在房屋纠偏的同时,我们还将外立面修整、门窗更换、二次供水改造等工作一次性完成,避免多次扰民。”沈雪飞说。
而瑞华坊的修缮则归属于上海市黄浦区。为了解决该弄堂的安全问题,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瑞华坊的墙面拆除重做,楼面用木板铺平,中间空隙用木格塞填充。袁登全告诉记者:“填充空隙的材料不能用混凝土,因为楼房承载力不够。为了避免纠偏后居住面积变小,我们特别选择轻薄材料;为保证原居民满意改造后的房屋,我们先出方案,待居民搬出后,进空屋观察清楚,确认之前方案是否有问题,再进行核对、完善和调整。”
群众参与改造全过程
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的关键。沈雪飞坦言,群众工作是老旧住房修缮重要课题之一。“每家每户都有不同的改善需求,沟通与协调的难度大。我们必须为改造项目出具完善、详细的改造方案,同时安排专人值班待命,随时听取居民意见,回答问题,解决困难。”
据徐尧介绍,为尊重民意,充分依靠和发动居民群众,上海市创新地在住宅修缮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群众工作要求”,将听取百姓意见要求提升至法律法规层面。在实施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中,上海始终坚持实施“三会制度”——工程实施前,召开“征询会”,充分体现居民群众的意愿;工程实施中,召开“协调会”,充分发挥社区群众工作优势;工程实施后,召开“评议会”,充分重视居民群众的评估意见。改造工程涉及的居民意见征询结果、修缮科目、工程决算结果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工程现场设置公告栏,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