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急病去世

10.12.2014  22:35
资料图:邹碧华

  新华社记者获悉,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邹碧华生前微博:@ 庭前独角兽 网友正悼念】

  公开资料显示,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

  现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93年通过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硕士生考试。

  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进入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

  1993年成为助理审判员。

  2001年成为审判员,并调至市高院研究室工作。

  2002年担任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担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担任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05年6月,担任市高院民二庭庭长。

  2008年7月任长宁区法院院长。

  2012年10月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记者 黄安琪)

   网友微博悼念(新浪新闻整理)

  @吴一鸣学长:这是今天最感震惊的事了!好几次跟邹院长一起参加硕士论文答辩,这是个功底极好,思路极为清晰,视野开阔的学者型法官。实在是太可惜了!!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会:邹碧华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非常经典,推荐学法律或者对法官判案感兴趣的同学阅读。

  @沉睡的爱丽丝___:业务水平很高,太可惜了

  @刘智慧律师:一个专业素养很高的法官。

  @律坛铜豌豆龙华江:噩耗!毕业前看他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受益匪浅。前几天也在中外民商网上看了两篇他的文章,确实不错!专家型法官,一路走好。

  @老孙不想当拖延症患者:暑假在法院实习过,法官真的是很辛苦,感觉这几年的法官水平比之前好很多了,希望骂的人口下留情

  @天堂之尘:一个人的学术贡献跟能力与行政级别无关.。。问问上海或者全国法律界人士,就知道邹老师的死为何这么让人感慨了。。

(原标题: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急病去世)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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