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独两孩政策3月1日起施行

26.02.2014  13:01

  上海“单独两孩”3月1日起施行

  早报记者 俞立严

  上海“单独两孩”政策昨日正式表决通过,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昨天,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昨天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现行计划政策最大的调整在于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孩的规定从农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修正案规定“一方为独生子女且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根据昨天表决通过的条例修正案规定,今后有资格生育两孩的全市户籍人口,由原来的“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同时,原来“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获两孩生育资格也随之调整,修改为“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

  在昨天上海市人大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丁伟表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上海的千家万户,市人大要求市政府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

  丁伟透露,在审议过程中,很多常委会委员提出有很多工作需要跟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配套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全市产科、儿科设置,积极应对可能遇到的入园入学增加,做好生育保险的发放。

  丁伟昨天说,“单独两孩”仍在计划生育政策范畴内,计生政策并没有改变,生第二个也是计划生育,认为计划生育完全放开的人是误解,“单独两孩”只是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做一些微调。

  有市民关心新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奖励标准会不会提高,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张梅兴昨天表示,独生子女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退休补助等,都是公共财政投入,上海近期没有考虑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

(原标题:上海“单独两孩”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