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交所方案最快月底宣布或实行会员制

08.06.2015  04:49

  杨倩雯

  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我国第一家保险交易所有望在今年正式落户上海。近日,上海保监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目前上海保险交易所(下称“上海保交所”)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另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上海保交所方案预期最快将于本月底召开的2015陆家嘴论坛期间获批宣布,最迟也会于今年年底前获批,同时,上海保交所很可能采用会员制的形式。

   保交所筹建方案已上报

  “目前,上海保监局已经和上海市金融办一起推动成立了保险交易所筹备小组,筹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进入关键期。”5月底,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在复旦大学参加“上海论坛”时表示。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保交所的方案目前已获保监会通过,并上报给了国务院。这一情况也得到上海保监局相关媒体负责人的证实。

  “方案预期最快将于今年陆家嘴论坛期间获批宣布,最迟也基本会于今年年底前获批,获批之后的筹备期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而地点基本确定会在上海自贸区。”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介绍称,国际上,保险交易所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为英式和美式两种,前者以英国劳合社为代表,采取会员制的交易模式,以原保及再保业务作为交易标的;后者以纽约巨灾风险交易所为代表,类似证券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模式,涉及保险风险证券化。两者各有利弊,前者在成立初期可能因为会员限制而影响交易活跃度,在国际上,这种模式也有失败的先例。资料显示,1980年3月31日,模仿劳合社运行方式的美国纽约保险交易所开业,但仅仅7年后就以关闭告终;而后者则牵涉到保险风险证券化问题,但目前我国的保险风险证券化还在论证阶段。

  对于上海保交所究竟采用哪种运营模式,上述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很可能采用会员制的运行模式。但不会照搬国际上的形式,肯定会有‘中国特色’。”不过,对于会员门槛及更为具体的方案内容,上述人士和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掌握情况。

   功能和意义

  尽管方案细节还不得而知,但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来说,保险交易所的功能是提供保险交易的场地与设施,重大项目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团体类人身保险,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的重大再保险项目,都可以在这个平台实现挂牌交易,同时保险交易所还有保单转让功能,长期寿险的保单持有人如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出保险,又不愿意向保险公司退保,可以通过保单转让平台向需要此项保单的人实行转让。而成熟的保险交易所还可以产生衍生产品交易,如巨灾债券等。

  据裴光介绍,保交所成立后将打通国内与国际保险市场,建立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推动形成区域性再保险交易、定价中心,成为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载体。

  而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上海保交所的筹建是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保险中心的战略要求。同时,在保交所的交易都是信息透明的,建立保交所、实现保险场内交易,有望推动保险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有助于解决市场中高手续费、私下交易等不规范的现状。另外,目前我国整个保险业正处于加速发展期,保交所的筹建可谓“正当时”。

  目前,上海已经具有股票、债券、黄金、期货、钻石、货币、外汇、航运、产权等多个各类要素市场,唯独保险没有有形市场。

  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上海就已有建立保险交易所的构想。2011年的《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概要》更是正式提出,上海将创造条件设立“中国保险交易所”。与此同时,深圳前海、北京以及四川成都均有意设立保险交易所。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9年,北京地区出现一家北京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由北京市工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提供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交易的场所和服务。但据媒体之前报道,该公司事先并未经保监会审批。而2013年,根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指导意见,正式更名为“北京保险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官网信息显示,“交易中心是一个以互联网金融为特征,集B2B、B2C及O2O为一体的创新型保险交易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即将在上海落地的保险交易所将是我国目前唯一一家保险交易所,深圳的是交易中心,不需要国务院进行批准,功能肯定没有上海保交所完备。”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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