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财政上半年多措并举力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速增效

08.07.2016  20:16

一是推进采购制度改革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要求,一是推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审核备案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制,修订备案、论证、验收、报账等相关表册,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加强廉政机制建设,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当事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将供应商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列为采购文件必备条件。上半年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项目20个,查询中标商行贿犯罪记录3次;采购人要求社会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5个。三是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筠连县政府采购管理细则》报县政府审定,进一步规范采购当事人特别是采购单位依法廉洁采购行为,推进依法治县、环境兴县。

二是创新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采购单位多年来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建立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联络员管理培训制度,上半年开展了五期“每周一课”互动网络培训,全方位宣传采购法律政策,实时指导解答各单位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方面的疑惑,进一步夯实了全县各单位依法采购观念。

三是探索政府采购方式。 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上半年财政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节约资金23.05万元,节约率达22.34%;采购单位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快捷灵活实现采购目的,有效解决了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流标多、时间长、效率差、价格高等问题。

四是加强采购活动监督。 一是严格事前监管。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时,要求采购单位采购办公通用设备原则上必须用上级专项资金或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对未编制年初部门采购预算的、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无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记录的、应当通过需求论证而未开展需求论证的采购项目财政资金分管股室和采购监督股拒绝审核备案。二是强化事后把关。采购单位申请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未公告备案、未按要求开展履约验收的财政拒绝支付。三是注重放管结合。不再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对单一来源申请、采购信息公告、开评标、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做好采购当事人沟通协调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各环节问题,努力将供应商投诉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县财政共审核备案单位采购计划109个,单位申报采购预算7345.45万元,核定采购预算7284.21万元(其中网上竞价39.18万元、批量集中采购103.16万元),审减资金64.24万元。交易中心累计执行96个单位72个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768.4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37.4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30.99万元,节约率11.96%;社会代理机构累计执行2个采单位3个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30.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0.4万元,节约采购资金9.71万元,节约率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