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梅列区区长刘振兴违纪违法被双开

16.04.2014  20:19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在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指导下,福建省纪委对三明市梅列区区长 刘振兴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振兴在三明市沙县、梅列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侵吞公款;道德败坏。

  刘振兴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振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正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福建省纪委)

(原标题: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严重违纪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