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三方面防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
08.04.2016 11:4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一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等平台,建立涵盖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信息公开,网络交易。
二是规范流转行为。严格执行农户自愿流转原则。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凡是整片整组流转的,必须经全体农户本人亲自书面委托,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强迫命令,搞一刀切,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规范合同管理。土地流转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应当签订统一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中应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抵押担保和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乡镇要依照自愿原则开展合同鉴证工作。
三是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一是实施“先交租金后用地”的办法,在合同中约定租金一次性支付或先交一年以上租金再使用土地的相关条款。二是倡导“实物计价货币支付”,租金以黄谷、玉米等实物计价,按照当年市场中准价支付并逐年略有增长为主要方式。三是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县财政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建立流转风险金,与规模经营业主(1000亩以上)按照流转一定比例缴纳的保证金共同组成风险保障基金,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合同期满退还业主保证金,财政风险金结存滚动使用。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4.2016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