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县“活”用财政资金助农增收

19.01.2017  01:34

 

2016年为用“”财政资金,三台县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管好用好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安排450万扶贫专项资金用于11个贫困村资产收益项目,助农增收取得了“看得见”的效益。

三台县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为目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投入股权量化,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及财政资金投入形成资产进一步保值增值。2016年,三台县安排450万扶贫专项资金用于11个贫困村资产收益项目,项目投入到新型经营主体,投入资金实行股权量化,建档立卡贫困户享有优先股权,贫困户优先股权分配后的股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益。目前,已完成协和乡红花园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投入股权量化改革试点。

为规范改革试点,三台县依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社示范章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符合现代农业企业管理的制度规范,并公示上墙;严格清理核实资产,要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并张榜公示确认;同时,建立技术操作规范,规范生产操作流程,开展品牌建设和“农社”、“农超”、“农企”对接,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订单营销,突出产业优势,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和经济实力,实现经营收入和可分配盈余逐年增加;并积极探索创新保底分红、固定分红,盈余比例分配等股权盈余分配方式,科学决策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分配,确保成员合法权益。

宁和平、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