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建立投诉联动处理机制
近日,三台县政府发文,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机制,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大大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
9月10日,该县曙光乡建新村农民刘某投诉三台县某农机公司销售的联合收割机有脱离舱盖移位、转箱轮变形等9处故障,无法正常作业,要求退货。三台县消委会接诉后,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将投诉转到县农业局处理。县农业局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立即委派专业人士调查处理,责令生产企业安排技术人员更换收割机割台总成,保证机械正常使用,并赔偿消费者损失135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过去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消费者为一件投诉往往需要前往多个部门,还不一定能解决好。”三台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德说,“消费维权涉及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各个职能部门有不同的分工,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有时难以奏效。”
为此,三台县工商局、县消委会通过整合职能、建立机制、开展消费救济等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维权的积极性,努力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消委推进、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多元参与”的新格局。
据悉,三台县消委会通过主动与县政法委、县维稳办、县“大调解中心”沟通协调,将消费纠纷调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将消费维权纳入政府创新社会管理,融入社会纠纷大调解范畴。动员协调县工商、食药监、质监、卫生行政、邮政等24个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整合社会各方消费维权资源,牵头建立“三台县消费者投诉举报联动处置机制”。同时,三台县消委会还制定了首次受理投诉负责人制,明确办理时限、转办程序、责任督查等制度,确保消费维权顺畅、高效、便捷。
此外,三台县消委会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协调配合,开展消费救济,推进“消费投诉与司法对接机制”建设,出台《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将5000元以上的调解案件纳入司法确认,并由司法部门给予案件补助。目前,已确认案件153件,涉案金额25万多元。
去年4月至今年9月,三台县消委会共移交投诉37件,举报6件,全部处理结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