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七旬老农种仙草成罂粟 触犯法律站上被告席

16.10.2014  12:22

  

  四川省三台县七旬村民龚平 (化名)是个本分的庄稼人。他种了一辈子地,未曾想因病种植了药贩推荐的“仙草”而触犯了法律,站上了被告席。

  原来,有人匿名举报龚平在自己屋后的山坡私自种植毒品罂粟。70岁的龚平为何要种植罂粟?又是谁将罂粟种子卖给龚平的?这背后,藏着什么秘密……

  本意为治病

  老农花25元买来“仙草”种子

  2014年4月22日,四川省三台县公安局新生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三台县断石乡中和村七组农民龚平私自种植罂粟。接到报警的民警来到龚平家,在龚平家的承包地里,发现一片罂粟,共820株。“差不多都已经长到40多厘米高,有的已经开花结果。”相关办案民警告诉天府早报记者。

  龚平年近七旬,据他交待,自己身患痛风等疾病多年,久治不愈。2013年11月中旬,他听信了一地摊卖药小贩的话,花25元买了一服药,药里有一个果实。“对方说,果实里的籽可以种植,结出的果实可以治病。”龚平向民警交代。抱着试一试的心,龚平回家将果实里的籽搅拌在沙子里,撒播在了自家房屋的后山承包的地里。

  经过精心的照料,2014年4月初的一天,“仙草”已开始结出果实。眼看就要要到了收获的时节,但却有人告诉龚平这是罂粟花,听人介绍后,龚平才知道自己种的是毒品——罂粟。但一想到地摊卖药小贩说“结的果实可以治病”,龚平就没舍得将罂粟铲除。

  不料违法了

  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获刑

  经警方鉴定,龚平种植的植物系毒品原植物罂粟。近日,四川省三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三台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龚平涉嫌非法种植罂粟82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龚平自愿认罪,积极缴纳罚金,同时考虑到龚平年老多病,属初犯且主观恶性小,遂依法从轻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一审判决。判决后,龚平表示服判。

  据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种植罂粟、大麻等麻醉药品原植物,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指定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种植计划、限定数量进行种植,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擅自种植。

  ■律师说法

  数量达500株以上即为“数量较大

  种植罂粟达多少株算数量较大?四川蜀坤律师事务所张志刚律师介绍,所谓数量较大,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即为数量较大。

  “如果种植量少,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收获前能自动将其铲除的,一般不追究刑责。如果知情的情况下种植,且数量较大,那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科普小知识

  罂粟

  ,别名罂子粟、阿芙蓉,御米,象谷,米囊,囊子,莺粟。

  原产小亚细亚、印度和伊朗。我国部分地区药物种植场有少量栽培。罂粟是罂粟科的二年生草本植物。全株粉绿色,叶长椭圆形,抱茎而生;夏季开花,单生枝头,大型而艳丽,有红、紫、白色,有观赏性。结球形蒴果,内有细小而众多种子。

  中医以罂粟壳入药,处方又名“御米壳”或“罂壳”。罂粟壳性平味酸涩,有毒,内含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30多种生物碱,可镇痛、止咳、止泻。

  罂粟果实中有乳汁,割取干燥后就是臭名昭著的“鸦片”。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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