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工商局“三加强”迅速贯彻落实总局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5.11.2013  09:57

 

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于11月14日上午召开。广元市工商局及县区局设置8个分会场, 300余人全程收看了总局张茅局长的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对新《消法》的解读。

广元市工商局党组就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消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把新《消法》纳入干部职工业务学习计划,全面熟悉和掌握新《消法》中修改和增加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消协主体定位、消费者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等内容,在全系统掀起学习新《消法》、掌握新《消法》的高潮。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 主动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新《消法》中的新增条款和特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提早了解新《消法》,积极引导文明消费、依法维权。 三是加强提早谋划。 因地制宜,多动脑筋想办法,做好新旧《消法》的衔接和来年“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筹划,按照新《消法》要求,创新和完善消费维权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高效的执法维权体系,切实使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