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三加强”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3.09.2016  14:36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泸州市局通过“三加强”稳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的检查力度,结合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自查整改报告的内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结合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对零售药店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防止整治问题“回潮”。目前,全市已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29家,检查覆盖率达93.7%。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区县局通过召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对连锁公司和门店负责人进行风险预警谈话,开展药学从业人员药事法律法规培训等方式,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是加强问题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已撤销零售药店GSP证书4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00家,对一般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59家,停业整顿4家,立案23起,当场处罚39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涉案金额17.2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16.8万元,罚没款金额2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