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微观察:农村扶贫需要“组合拳”
要用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构建新型的“滴灌式”的“到人到户”扶贫模式
看着城市在霓虹灯下日新月异,想起挂职工作的贫困县,纵然过了些年,依然觉得是穿越。孩子们盖的是掩饰不住身长的短被,垫的是农村防雨用的牛毛毡,住校的几十号孩子挤在一间教室里过夜……贫困是现代化道路上的顽疾,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必须填平的鸿沟。
国家统计局年初发布数据,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4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
年收入2300元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贫困人口每天6.3元的生活费,不够吃一份好点的冰糕。也就是说,即使几次调整,这个标准依然很低。在一个财政收入超过14万亿、GDP已经达到63万亿的国家中,大面积贫困人口的存在,是不能接受的。
农民富,则国家富。习近平总书记在当年的《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尽短时间使国家“脱贫”,尽短时间使中国立于发达国家之林,才是更为紧迫、更为切实的思想和行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工作。扶贫开发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
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搬迁扶贫的实践说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地方独特优势,完全可能依靠自身的努力,在特定的领域里摆脱贫困,甚至“先飞”。
扶贫,要有科学手段。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开发式扶贫,精准扶贫,搬迁扶贫。要因地制宜,什么合适,就用什么。要有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要努力构建新型的“滴灌式”的“到人到户”扶贫模式。
扶贫,要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要通过完善扶贫体制和机制,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摆脱贫困,很难一蹴而就,必须锲而不舍。扶贫,要注重实效,不能搞花架子,搞盆景,也要注重发展方式转变,不能心急,不能不管地方特点,眉毛胡子一把抓,捡到篮子里都是菜。
摆脱贫困,需要“组合拳”。机制上着力,要更加注重发展普惠金融机制建设,更加注重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扶持适合地方发展的多种产业,在产业扶贫中完善“造血”机制。制度上着力,必须改变资源分散、体制分割、管理分治的“多龙治贫”现象,加大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完善扶贫规划与城镇化规划统筹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