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位一体”惩防体系 全力保障一流农业大学建设
10月13日,5年一次的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我省30个单位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我校是获此殊荣的唯一高校。这标志着全校构建的惩防体系得到上级高度认可,也意味着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屡见诸报端,令人触目惊心。而在我校,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廉洁教育构建的“三位一体”惩防体系,在如何避免腐败上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聚焦主业“扬旗帜” 建章立制“堵漏洞”
近些年,学校一边抓事业发展,一边深入剖析问题高校的主要病因,发现决策权过于集中而利益相关方缺少发言权和参与途径,管理工作缺乏透明度和信息公开不够,内部监管乏力和外部监督缺位,无问责规范或问责力度有限等都是腐败成因。为此,建章立制形成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成为我校对诸多权力“堵漏洞”、“断暗流”的首要之举。
一万余字的大学《章程》,成为全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最基本准则,避免了党政权力冲突、行政权力滥用、学术权力失范等重大风险产生。《章程》制订完善了议事决策、教学科研、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学生教育、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内部审计、校内采购与招标等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监督管理,厘清不同决策主体权限范围,着重从制度上关天窗、封暗门、堵地道,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党委书记把方向、校长‘踩油门’。”这是党政一把手工作的真实写照。一位跑全省教育口的主流媒体记者有切身感受,认为“川农大长期拥有爱国爱校的优良传统,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整体精神状态很好,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十分浓厚。”
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学校集中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把44项重要制度集合成被师生称为“红宝书”的《内部管理制度选编(川农大)110》。这个厚重的“红宝书”明确,凡涉及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须经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这是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重要举措。
同时,学校注重日常管理与廉政制度的有效互动,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嵌入内部治理结构中去。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阵容强大,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构建起了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抓好两个责任 统筹三个主体
在永不停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学校明确由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种责任不是一般意义的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
校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一套完整的主体责任体系:校党委作为领导核心,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该《意见》还清单式的细化了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界限,增加了量化性、可操作性指标,实现了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
于是,在校园里出现了一个画面:校党委书记邓良基,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郑有良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复讲、重锤敲,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注重民主管理、强化综合防控、党内监督无死角”,这是我校各项工作的一大显著特色。校党委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校党委、纪委除了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检查,重点加强对组织人事、经费使用、招生考试、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的监督管理,还明确划出“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按规定对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公共资源等信息及师生和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予以公开,积极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与此同时,校党委研究制定了《谈话函询工作办法》和《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小问题”管住“大多数”,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行为,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鼓励干事创业。
上述一个个生硬的词语,在实际工作中均被转化为一系列具体行动。
例如,某学院一教师违规报销票据,学院党委得知后,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通报有关情况,确定事件处理教育方案。该学院副院长因对报账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在班子内部作了自我检讨。学院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与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当事人向学院党委提交了事件经过和思想认识材料。事情远未结束,该学院在全体职工大会,以此为例开展遵纪守法的警示教育。当事人在谈话函询基础上,也向校级调查组提交情况说明、思想认识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党委书记与两名当事人所属两个党支部的党支书和系主任集体谈话,要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强化教师监督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再次与当事人展开深入谈话,要求当事人在党支部、系室中作出深刻反省。作为分管票据审核把关的副院长,也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规定,院党委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要求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此事作出说明。此事,在广大教师中影响不小。
正因此,截至目前,大案、要案在我校均“零发生”。
聚焦纪监队伍建设 从严从实内部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务必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更是如此。
学校将原监察审计处拆分为监察处和审计处,同时还组建纪委办公室,减少机构职能交叉,着力解决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问题。全面清理调整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纪检监察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
近两年,学校充实2名纪检处级干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着力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明确规定中层单位纪检委员须由校纪委委员或党员处级领导干部担任,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保障,着力解决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通过网络学习、外出培训和交流研讨等形式,定期组织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十八大以来选派60余人次专兼职干部接受培训学习。
同时,围绕探索容错纠错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校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承担省纪委调研课题、校级社科研究专项课题,力求以课题研究破解工作难题,以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以成果转化推进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洁建设深化发展。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抓早抓小筑牢根基
中纪委提出的“四种形态”要求,在我校不是一句口号,还是一种责任和担当,是永无止境的实践过程,更是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学校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校党委健全了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教育纳入中层单位和党组织常规性学习内容,常抓不懈,时刻敲响警钟。例如,学校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思践悟”,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廉政讲座、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和涉案人员“现身说法”、节假日发送廉洁短信提示等形式,及时给党员干部敲敲钟、提提醒、扯扯袖,让纪律和规矩意识入心入脑。十八大以来,学校举办各类警示、廉洁和纪律教育活动20余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8000余人次。
校纪委狠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针对具体问题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校纪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办事流程和工作规范,让大家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向全校中层单位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记录本》,督促处级领导干部建立履职台账资料,做到工作留痕、倒查有据,真正实现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学校成立由校纪委牵头的督导组,对全校43个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141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督导、测评以及有关意见的收集整理,梳理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397条,撰写出《四川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
越来越多的中层领导干部发现,在近年干部大会上,学校通报的苗头性问题频率增加。这些被选出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警示教育意义较大的典型问题,通过情况通报、案例分析、以案说纪等形式,来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强化教育的感染力。
日常工作中,一旦收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校纪委立即精心排查,对线索来源、反映对象、被反映对象、收件日期、问题摘要、领导批示、处理情况等建立台账,并在核查过程中努力发现新问题,全程跟踪处理与加强督办并举,切实做到执纪审查证据扎实确凿,定性量纪准确恰当。近年来,校纪委受理信访举报51件,谈话函询和初核31件,立案3件,纪律处分3人,组织调整2人,诫勉谈话14人次,提醒谈话21人次,批评教育14人次,另外及时为2名正处级干部澄清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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