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举措积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07.11.2014  09:18
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泸州市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农村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政策倾斜,扩充教师队伍。一是增加农村教师编制。在核定的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给予适当倾斜,每年乡镇招聘教师计划的50%以上必须用于招聘村小教师。对班额小于23人的村小进行单独核定编制,每班配备不少于1.5名教师;农村公办幼儿园按核定编制配齐教职工。二是增加农村学校招考自主权。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农村学校可自主提出招聘计划和岗位报考条件,经区县教育、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是放宽农村教师招考限制。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可按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公开、公正、择优招聘。 提高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一是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对农村在编在岗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叙永、古蔺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其余区县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二是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全市规划建设7000多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目前已建设3000多套。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全市规划三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以上,为75所水、电、公路尚未全通的村小实施“三通”工程,今年已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部分村小已实现“三通”。 加强培训交流,激活教师队伍。一是职称倾斜确保评聘。村小教师职称名额按在编在岗人数予以核定,确保符合条件的村小教师评上职称并聘用到相应岗位。在叙永县、古蔺县村小连续工作10年以上,其余区县村小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二级教师,符合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评聘为一级教师。二是强化培训促进专业成长。2013年起,该市实施了“古叙送教”项目,计划两年内投入经费90万元,为国家级贫困县古蔺、叙永培训教师17000人次,目前已完成11个学科44个班共10500人次的培训。今年选派近8000名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对120名农村英语教师和280名艺体、信息技术骨干教师进行了专门培训。三是放宽“出口”促进教师流动。乡镇每年选调服务期满的村小教师到片区完小以上学校工作;农村教师5年最低服务期满的,可参加区县外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