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三个精准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3.11.2017  15:14

 

今年以来,万源市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为抓手,着力破解“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难题,在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扶持上狠下功夫,找准刚需人群,聚焦发展难题,全力防止返贫,有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精准对象,对准刚需人群,确保群众“搬得出”。一是强化宣传。牢牢把握搬迁对象界定标准,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到家入户宣讲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宣传政策、广泛动员,让群众及时知晓易地扶贫搬迁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保障措施等。二是精准识别。严格对照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条件,结合“回头看”“回头帮”等工作,按照“宣传动员、贫困户申请、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审核及公示”等程序,户户核查、层层把关,共精准识别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15016人。三是协作联动。成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分工合作、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包括科学规划安置点,落实安置用地,严把工程质量,尤其避免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点选址修建,防止“一搬再搬”。

精准施策,全力防止返贫,确保群众“稳得住”。一是严控住房面积。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基本”的原则,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及以上家庭每户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不得逾越红线,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按照统一规划的户型设计图进行修建。二是实行差异化补助。新建及购房搬迁农户住房建设按人均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6人及以上的多人户按6人标准进行补助,投亲靠友搬迁农户按人均1.7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和引导搬迁户积极自筹少量资金用于住房建设,但确保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0.3万元、每户不超过1万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不要求住房建设自筹资金。三是严格装修标准。在保证住房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满足基本需求,避免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豪华装修,坚决杜绝因建房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四是严格验收标准。项目竣工后,由乡镇、村组织自验,村乡自验完毕后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向万源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市级综合验收,市级验收小组对项目乡镇实施本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的总户数按不低于20%比例实行随机抽验;对项目乡镇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全覆盖验收。

精准扶持,聚焦发展难题,确保群众“逐步能致富”。一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饮水、用电、通讯、教育、医疗等难题,新建、硬化、维修村道公路242公里,新建集中供水32处,分散供水1757处,实现58个退出村通讯用电全覆盖,同时做好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制定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择优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劳务经济和现代服务业,推广“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模式,引导搬迁人口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折价入股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增加资产性收益。实施“产业发展+就业培训”“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等模式,积极创建太平镇牛卯坪村、茶垭乡李家沟村、八台镇天池坝村等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示范点。三是积极推动精神扶贫,以“四好村”创建为引领,切实开展“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家园清洁”、“村风民俗”四大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环境卫生示范户”等系列活动,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俗风情”展示墙,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