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02.09.2014 11: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9月1日起,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工商局将联合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侵权仿冒、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及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为。
今年以来,全省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多次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展开检查,结果显示,在我省农村市场仍存在食品“黑作坊”、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山寨”食品等行为。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中,各地监管部门将对农村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作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求责令100%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100%查处;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100%移交到位;对大案要案要进行限时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
(2014年9月1日四川日报2版 原标题:严打“黑作坊”“山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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