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丈夫出轨 南充一女校长伙同情夫雇凶杀夫

14.10.2014  08:27

  同是再婚,又同是各找情人,不满丈夫背叛,本是南充城区某小学校长的余琳,通过情夫雇请凶手,趁丈夫夜晚散步将其绑架至郊外并残忍杀害。经过4年多的一审、二审及复核后,余琳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0月11日,主犯白成涛被执行死刑;其余罪犯也分获死缓、无期及以下刑罚。

   丈夫出轨 女子雇凶杀人

  据介绍,2006年,离异后的顺庆区某小学校长余琳,经人介绍,与西充县人、房地产开发商李某再婚。可婚后,因生活琐事及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李某离家在外与一名女子同居。

  余琳多次对李某进行规劝、哀求无果后,向情人布衣呷表露对李某的怨恨情绪,并流露出杀死李某的想法。布衣呷多次规劝余琳离婚被拒绝后,表示愿意帮助她杀死李某。二人多次“密谋”后,商定出“杀人计划”,由布衣呷雇凶杀人。

  2010年4月,与丈夫已经水火不容的余琳,找到布衣呷商议,决定“落实计划”。随后两人找到白成涛,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30万元报酬。白成涛又以每人2万元的筹码,邀约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涛等人共同作案。

  2010年5月3日晚9点,经过多日跟踪,白成涛、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涛开车前往南充西山广场附近,趁李某散步之机将其绑架至事前挖好的土坑处。绑架得手后,布衣呷驾车前来参与后期作案。

  在临死前,李某趁人不备起身逃跑,布衣呷等三人将李某抓住后按倒在地。布衣呷用脚猛踩李某头部,白成涛捡起一块石头狠砸李某头部,致其不再动弹。三人将李某扔进土坑后,白成涛又跳入坑中用折叠刀朝李某身上乱刺数刀,又用刀割李某颈部,还用铁铲打击数下,致李某因颅底骨折、脑组织挫裂伤,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在确认李某已死亡后,几人将李某尸体进行了掩埋并伪造现场。

   意欲谋财 却被警方扣押

  案发后,南充市公安局和顺庆区公安分局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当年5月6日,专案组在顺庆城区内将白成涛、任海林、任光明、杜金涛抓获。白成涛供述了受布衣呷指使杀害李某的经过。闻讯后,布衣呷从成都、云南丽江一路逃到贵州遵义,在遵义市三合镇的朋友家躲避。

  据调查,白成涛又名白俊,1982年12月出生在嘉陵区,小学文化。2004年11月25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5年1月3日刑满释放,5年之后,他因贪图佣金,伙同受余琳指使的布衣呷及任海林等人,杀害了余琳的丈夫、西充县房地产老板李某。

  2010年5月18日下午3点,正在乌江边钓的布衣呷,被顺庆刑警抓获。

  2010年5月21日上午,余琳带着一帮人前往西充县城,商议接管亡夫李某的建筑工地和资产。就在她等候股东们前来开会的时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请她和李家人一起去顺庆公安分局,听取最新的案情通报。随后,余琳和李某父亲一同前往,余琳当场就被扣押。

   法院审判 女子被判死缓

  警方称,2010年5月3日晚上9点,房地产商人李某在南充城区一广场散步时,被人绑架。警方介入后发现,李某已于当晚被人杀害,并埋尸南充城郊一处荒山之中。

  2011年12月2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琳、白成涛死刑;判处布衣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任海林有期徒刑15年、任光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杜金涛有期徒刑3年。

  2013年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白成涛死刑的判决,改判余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复核后认为,被告人白成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白成涛具有组织、实施并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14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四川高院维持南充中院对白成涛死刑判决的裁定,并下达了对其执行死刑的命令。2014年10月11日,白成涛在南充被执行死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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