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回家妻子烧房

26.11.2014  19:50

  丈夫不回家,妻子“烧房相逼”,不料“火烧连营”,造成7户居民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近日,南江县法院一审判决成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方指控,成某某与罗某感情不和,加之罗某长期在外务工,成某某多次要求其回家被拒后,心生怨恨,就产生了将罗某的老房子烧掉,丈夫就会回家的想法。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成某某来到了罗某的老家平岗乡某村,在一小卖部购买了打火机,准备烧房子。

  2月20日下午5点过,成某某点燃房内的一堆包谷草,致使房屋起火,大火顺势一共烧了附近7户居民的住宅。后经南江县价格中心认定:被烧毁的住宅和财物的鉴定价格为八千多元。案发后,经法医鉴定,成某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智力障碍,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成某某故意放火,造成他人住宅和财物不同程度受损,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成某某经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