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副区长收12万购物卡被通报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 北京市纪委昨日再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分别涉及违规报销、违规收受及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福利等。其中,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石军因违规收受购物卡被通报。
根据北京市纪委通报,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石军在担任门头沟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辖区内单位及个人给予的各类购物卡87张,共计12.2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延庆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张树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购买发放购物卡等被通报。经查,延庆县总工会用县工人文化宫的购车指标购买小轿车一辆(排气量2.0升、发票价格27.18万元),延庆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张树坡长期借用该车作为其公务用车。2012年延庆县总工会购买20张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万元),用于送礼和发放福利。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树坡党内警告处分。
数据显示,仅上个月,北京市纪委已密集通报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其中近一周内已通报10起。
据悉,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是对党员的两种纪律处分。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节日“反腐令”
继北京市纪委本周公布“十严禁”的节日反腐令之后,北京多个区县纷纷通过公布廉政账户、开通“四风”举报窗口等举措,布控“节日病”。其中,密云县在“十严禁”的基础上增加提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丰台】
倡议职工家属反腐
丰台区纪委昨天表示,该区已发放533份《共筑拒腐防线,守好廉洁之门——致全体干部职工家庭一封反腐倡廉倡议书》,倡议职工家属帮助职工“防腐”,守好廉洁之门。
据悉,该倡议书号召职工家属做好家庭“廉内助”,当好“家庭纪委书记”,经常关注和监督自己的爱人或子女,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
平谷区纪委也表示,已通过廉政短信、微信推送,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有关警示信息。密云县在“十严禁”的基础上提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昌平、房山】
开“廉政账户”拒收礼
与此同时,昌平、房山等区县开设“廉政账户”,向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开放,用于拒收现金、礼金等。
据房山区纪委介绍,“廉政账户”的存入范围包括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在公务或社交活动中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礼品的折价款;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代收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礼品的折价款,以及认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现金、礼金和实物的折价款等。
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和实物的折价款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缴入“廉政账户”的,可视同上交组织。
(原标题:门头沟一副区长收12万购物卡被通报)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八项规定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