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4000万贫困儿童的发展
对贫困地区儿童的救助工作,一直是我国公益慈善机构关注的重点之一。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贫困地区儿童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规划。
《规划》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给予贫困地区儿童以关怀和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专门强调,要积极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参与支持贫困地区儿童发展。
三方面提出总体目标
“我国儿童事业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万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我国的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规划》提出:“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针对这一局面,《规划》对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规划》从三方面予以了具体落实。
———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5‰。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保障儿童健康。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基本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关爱体系更加健全。
———保障儿童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教育总体质量、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
《规划》还明确,实施范围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五项任务确保健康和教育
围绕健康和教育两个儿童发展的核心领域,在兼顾儿童福利和安全同时,《规划》明确了要实施的五项任务。
一是新生儿出生健康方面,聚焦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孕产妇营养补充、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儿童营养改善方面,推进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扩大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政策等营养干预措施。三是儿童卫生医疗保健方面,实施儿童健康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卫生服务、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发展任务。四是儿童教育保障方面,明确开展婴幼儿早期保教、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办好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保障学生安全成长等政策措施,主要解决特殊困难地区的教育薄弱环节。五是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方面,加强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保障、特殊教育、救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规划》的这些具体任务中有许多都是公益慈善组织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可以介入提供服务与帮助的内容。”多位公益慈善组织的负责人不约而同地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围绕贫困儿童尤其是特殊困难儿童的教育与健康,一直就有着众多的公益慈善组织在开展相关救助。仅仅在新生儿出生健康方面,就有多家知名公益机构开展有相关救助,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母婴120平安行动”、中国妇基会的“母亲健康快车”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与此同时,开展贫困地区先天性心脏病贫困患儿救助的公益慈善组织更是比比皆是。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由于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所以《规划》首先强调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同时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就此《规划》明确,要用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参与支持贫困地区儿童发展。
在具体实施层面,《规划》鼓励采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儿童发展项目。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等承担,并和社会公益项目有机结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儿童健康、教育、福利、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以事定费,规范透明。
《规范》还提出,积极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和有关国际组织参与支持贫困地区儿童发展。鼓励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支教、医疗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与家庭、社区的沟通,鼓励家长参与儿童发展项目的实施。
对支持儿童发展的社会公益项目,《规划》特别指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强协调支持,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专家表示,这其实也是一个推动公益慈善组织自身发展的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