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培育4万新型职业农民

19.08.2018  10:50

  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培育范围

  重点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

  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本报讯(记者 李淼)记者8月17日从省农业厅了解到,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我省今年将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约4万人。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将以3个部级整市示范推进市,81个部、省级示范县为重点示范区,在全省180个县市区实施,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87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0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7651人。各项目县也将结合产业实际开展培训。

  我省鼓励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重点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培育范围。

  各项目县要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农民专合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和信息化手段应用等模块。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县试点支持职业农民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方式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同时,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整县或整市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费用。在金堂县、广元昭化区、广汉市3地利用微信、QQ等开展线上培训试点。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获取相应奖励与激励。今年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均实现上线可查。

  我省将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鼓励地方组织职业农民跨省、出国考察交流,支持职业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

  省农业厅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在岗位开发、培育制度创新、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出台职业农民制度建设政策性文件。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结业和认定合格的,须按要求使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及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省上将对各项目县培育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考核及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