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司机打女司机案 男子赔4万女子出具谅解书

28.07.2015  11:15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7日讯(记者 杜玉全) 今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女司机被打”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及其两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5月3日14时许,张某因对被害人卢某驾车违规变道不满,也驾车违规变道追出三环主道,两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航天立交至娇子立交辅道路段驾车相互追赶、挤靠。后张某在娇子立交桥下将被害人卢某驾驶的车辆逼停,将其拖出车辆驾驶室,用脚手踢打被害人头面部等处,致其左前颧弓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经法医学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殴打结束后,张某将散落在地面的被害人卢某的财物捡起放回其驾驶的车辆内后,回到自己驾驶的车辆内,被群众围住,后被接110指令到达现场的民警挡获。

今日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宣读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表示当庭认罪悔罪。

据了解,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锦江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被害人卢某此次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人民币4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出具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