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救人英雄获政府100万元奖励和补助
01.09.2015 14:56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中新四川网8月31日电 (周迪迪)31日,成都市双流县委县政府召开“8.25”见义勇为先进事迹通报会,表彰奖励蒋吉东、夏红军、邱明波和陈利聪见义勇为行为。4人获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蒋吉东获奖励50万,及生活补助50万,当天参与救援另外两位市民各奖励1万元。
据之前当地媒体报道,蒋吉东是四川内江人,平日同妻子周洪碧在双流靠贩卖水果为生。
2015年8月25日,9岁小男孩周某某在双流县凤翔湖森林公园湖边玩耍时不慎跌入湖中,其阿姨夏某某在施救过程中也不慎跌入湖中。正在附近的蒋吉东、夏红军、邱明波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下湖施救,3人合力将夏某某救上岸后,蒋吉东返身去救还在水中的周某某,将周某某托出水面,并与夏红军、邱明波将周某某推上岸。周某某获救后,蒋吉东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岸边的陈利聪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游向蒋吉东沉没区城施救未果。
双流县委、县政府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开展搜救,经过22小时全力搜救,于8月26日15时许将蒋吉东遗体打捞上岸。蒋吉东同志因救落水群众英勇牺牲。
为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双流分会:见义勇为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双流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蒋吉东、夏红军、邱明波、陈利聪4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奖励蒋吉东人民币50万元、夏红军人民币1万元、邱明波人民币1万元、陈利聪人民币1万元,并给予蒋吉东同志家属生活困难补助人民币50万元,蒋吉东同志抚恤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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