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5万余名干部职工已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记者4月21日从省纪委获悉,四川省在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将清退对象延伸到基层干部职工,在全省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截至目前,全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已全面完成会员卡清退工作,共有1211619名干部职工等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有1352283名干部职工等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新进人员要作出会员卡个人“零持有”承诺
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建立会员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将会员卡“零持有”相关要求纳入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并对新进人员及时明确会员卡有关政策,要求作出个人“零持有”承诺,确保巩固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成果。
村、社区负责人均应作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2014年3月20日,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市(州)、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乡镇(街道)机关在职干部职工,村(社区)负责人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均应于3月31日前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通知》明确指出,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的,以及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省纪委监察厅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纳入全省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点内容,每月派出督察组对市(州)、县(市、区)、省级部门及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