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村民自建小型公共设施 200万以下村民说了算
“有一种自家的事儿自己说了算的感觉,这样的方式让我们觉得自己的话和意见被充分尊重了!”看着1700米长的渠道和33口新建微水池,在田间地头发挥作用,蒲江县大兴镇炉坪村村民陈云这样说道,这席话也引起了2187位村民的共鸣。作为全市首批村民自建试点县(市)之一,这批项目的建设从申报、建设到维护,都有着全体村民参与的身影。
2012年成都市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项目试点工作,在4个县(市)的16个村正式实施,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一包到底”的建设方式,转变成“自下而上”的村民自建。建什么、怎么建、由谁建的主导权,都交到了村民手中。如今,在试点的基础上,这种建设方式将在全市推行。
申报:需要建什么项目投票表决
2011年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蒲江等4个县(市)的16个村进行试点
10个项目开始实行村民自建
直接受益农户达近4.6万人
项目资金达1051.21万元。
“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针对每个村单项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受惠对象直接为村民的项目。
从申报开始,就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的模式,村民议事会真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村为基本单元,由村民议事会组织,通过逐户发放一事一议意见表,将群众所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内容,进行梳理统计。然后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对筛选的项目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占60%以上的项目,作为村民自建储备项目,按照紧急和重要程度、得票多少排序,逐级汇总上报,所有信息还需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