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35万仗剑走天涯老人去世 两地多家庭的财产之争

23.07.2018  13:41
▲携35万现金仗剑走天涯的老人去世。 - News.Sina.com.Cn
▲救助站安排专人协助老人将携带的钱存入银行。图据武汉市救助管理站官网 - News.Sina.com.Cn
▲家人为老人擦拭眼泪。 - News.Sina.com.Cn
▲王爱萍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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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携35万仗剑走天涯老人去世 两地多家庭的财产之争

  来源:红星新闻

  白发齐肩、手执长剑、携带巨款、行走千里。2017年11月,成都老人黄云彪(后证实原名为:王仁才)一度成为全国的舆论焦点。

  2018年6月30日,老人在湖北仙桃老家离世。

  而今,“仗剑者”离去,当初所携35万现金则让成都、湖北两地家人站在了对立面。财产之争,随之而起。

▲携35万现金仗剑走天涯的老人去世。

   老人离世

   经常腿疼,有高血压和气喘

   看医生很排斥、不配合

  2018年6月30日中午,王仁才在大儿子王文清家过世。此前,其多年生活在成都,改名为黄云彪。

  2017年11月,黄云彪手执长剑,携带着35万元现金前往湖北仙桃寻找其“战友王仁才”的儿子,称该笔现金是战友的“抚恤金”,要将其转交给战友儿子。期间,迷失街头,获当地救助。而后,“仗剑老人走天涯”引发全国舆论关注。

  几天后,自称老人儿子的湖北男子王文清通过媒体表示,老人为其20年前出走的父亲,其本人就是“王仁才”。2017年11月17日,经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证实,黄云彪确为王仁才,并与其湖北女儿视频认亲成功。2017年11月22日,黄云彪被湖北女儿王爱萍接回老家。

▲救助站安排专人协助老人将携带的钱存入银行。图据武汉市救助管理站官网

  老人过世后,王爱萍曾向红星新闻记者讲述了父亲回到湖北仙桃大半年来的身体状况。其称,老人回去后曾经常喊腿疼,也有高血压和气喘,但因为年纪大了医生也不好给他打针。“还有过几次较为严重的感冒,兄妹几个带他看医生,他又很排斥,不配合。

  从5月份开始,老人身体逐渐变差,食欲骤减,后期一个月里更是难以进食,同时还有大小便失禁的情况。王爱萍称,就医问题上,父亲的不配合让病情来得太快,最终不治离世。

   去世之后

   成都同居女友首度开口

   赶赴湖北,质疑为何半年就过世

  当年,王仁才从湖北仙桃郭河镇铁泥村离家后,辗转来到成都,更名改姓。2000年左右,与单女士相识,之后共同生活,随后还育有一女,今年15岁。不过,两人在同居期间并未正式登记结婚。

  在老人引发舆论关注之时,单女士一度被指对老人不好,且一直没有直面媒体。直到老人过世后,单女士才首度开口回应质疑。其解释,没有露面发声的原因是女儿还小,不想让女儿的成长受到影响。

  而在得知老人已经过世后,单女士也带着女儿于7月4日与朋友一起从成都开车赶到湖北仙桃当地,并在老人火化出殡前见让女儿见到了最后一面。7月6日,一行人开车返回成都。

  事实上,此次见面单女士充满质疑。单女士提出疑问:“为什么在成都人还好好的,回到老家半年就过世了,死因到底为何?另外,为何他湖北的儿女半年多以来从没有打过一个电话,介绍他的情况。”赶到当地后,单女士还曾找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表达质疑。

  但对此,湖北女儿王爱萍称,“她来了以后,我们一家人都很尊重她,想不通她到底要干嘛,她要见最后一面,我们还为她打开了冰棺,当时她还取走了爸爸的一撮头发说做纪念,对她一直很欢迎。”对于单女士的质疑,王爱萍说,父亲回来后,一家人对老人都很好,“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家里兄长和我老公都在服侍,为他清洗身体,我哥哥一天两次为他擦洗,换洗衣服,到去世都没有一点异味。

▲家人为老人擦拭眼泪。

  “说我们没联系,这么久,她也从没有联系过我们啊,当时我们到成都的时候,她也从没有露过面啊。”王爱萍说。

   财产之争

   成都同居女友:

   女儿没成年 需要抚养费

  如今,老人过世,生前携带的35万元如何处理,自然也将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也是单女士驱车千里的另一个考虑:剩下的钱应该有小女儿的一份。

  单女士有自己的想法:“这笔钱,我不指望,也不会要,我有退休金。但娃娃还没有成年,他作为娃娃的父亲,有抚养义务,娃娃需要抚养费,他过世后,这笔钱娃娃也要分。”单女士还提出了具体数额,到女儿成年,3年15万的抚养费用。

  但仙桃之行,双方闹得并不愉快,甚至站在了对立面。“没意思了!这大半年从没有过问过,现在过世了就来要钱了?”王爱萍说,“小妹我们都是很喜欢的,但她是怎么对待我爸爸的,当时我们并没有想接他回来,计划过去看一看后,春节的时候再聚一聚,但一到家里那个生活状况实在太差了,太脏了,我很心疼,就把他接回来了。

  “小妹还小需要抚养费,我们呢?当年爸爸离开的时候我才8岁,一家人都是大哥带着的,20多年来,我去找谁说,我们一家走到今天是非常不容易的。”王爱萍说。

▲王爱萍

  “其实,她们来的时候,不管怎么说,作为接客的礼仪,几个哥哥还决定,拿出几万元送给小妹的,但她又找派出所又找司法的人员来调查,闹得没意思了。这笔钱也不会给了。”王爱萍气愤地说。

  遭拒后,单女士向记者发来短信称:要么娃娃他们养,一直到大学毕业,每月生活费给起走,还有学费。

   湖北亲人:

   钱不会给 小妹已经有房子

  “我8岁的时候,爸爸就离开我们了,15岁,妈妈就去世了,什么都没有,小妹现在至少还有两套房。”王爱萍直言,对于单女士目前的要求不会答应,“没什么好说的了,钱不会给,虽然她有权提,她也希望不要再闹了,成都的房子我们也不会提。

  王爱萍说,如果单女士执意要求要分剩下的这笔钱,那么成都的房子,她也会提出分割要求。“我们跟成都小妹算同父异母的关系吧,成都两套房现在值多少钱?她自己开的小车值多少钱?当时我老爸说了,两套房子一套是单姨的,一套是小妹的,就不用管了。

  对此,单女士回应,成都的房子与老人没有关系,“一套是我工作分的房子,认识他(老人)前就有了,另一套登记的女儿的名字,但这个房子的钱也是我找人借的买的,他根本没出什么钱,认识的时候,他就只有两万多,就连我工作的钱也是交给他在处理。

  不过,王爱萍并不相信单女士的说辞。“她不是看到我们爸爸的钱,会跟他在一起吗?

   34.7万现金:

   分掉24万 丧葬费用去6万多 还剩4万

  王爱萍向记者介绍了父亲所携钱款目前的处置情况。她称,媒体所称的35万现金,准确数额为34.7万元,今年春节前夕,兄妹四人每人分得了6万元,共计24万,剩下的原计划作为老人的养老费,但如今老人过世,则拿出了其中的五六万用于丧葬费,目前还剩下4万元左右。“这4万,其实在单姨说要带女儿过来的时候,曾计划给小妹,不是抚养费,作为回敬的礼钱,毕竟她们能来,还是很感动的,但她那样子很没意思,最后就没有给。

  对于分钱的细节,王爱萍说,父亲被接回老家后,因为在一个人家里待不住,就轮着在兄妹四人家里待。“他觉得对我们有愧疚,想补偿我们,很早就提出要把钱分给我们,但一开始我们是没有同意的,后来春节前,腊月二十几的时候,又提出来了,他就说不好意思,最后就一人分了6万。

  “当时并没有提及要给妹妹,说妹妹在成都有房子,但也说,如果他过世了,妹妹找来了要认她,其实我也还想要待小妹当亲妹妹,以后单姨年纪大了照顾不了,就去成都看她,结婚的时候也会去的。

  同时,王爱萍也特地称,当初与父亲认亲,接回父亲并非看中了父亲的钱。“没钱也会接的,落叶归根嘛,况且,我们几个兄妹也不需要,我一月也有八九千,哥哥的娃娃都结婚了。

  释疑

   财产之争背后

   还有这些法律问题

  目前看来,老人所牵涉到的财产包括该笔34.7万元钱款,以及成都的两处房产。那么,在老人过世后,其遗产的继承上,成都、湖北两地亲人之间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其一,湖北亲人对34.7万元现金的处置是否恰当?

  四川省律协民商委副主任、资深律师张承凤介绍,老人与单女士相识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单女士无法证明该笔钱在两人同居期间,有自己的一部分在其中,即同居共有部分,那么老人则可以自行处置该笔钱款。如果,该笔钱中有单女士的部分存在,在处置分配时则需要征求单女士的意见。

   其二,单女士和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老人遗产?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介绍,首先要确定哪些是他的遗产,其次,一般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等。那么这其中,单女士是否算配偶,小女儿与老人是否是亲生关系则需要进行身份确定。目前来看,单女士与老人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同居,没有登记,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不能认定为配偶。而原则上讲,只要是亲生子女,不管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都是有继承权的。

  张承凤则介绍,只要成都女儿是老人亲生则有继承权,而根据《继承法》14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就此来讲,单女士与老人长期同居,照顾是有的,可以有适当继承权。

   其三,湖北亲人是否可以要求继承老人成都房产?

  张承凤介绍,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是有着很大差别的,婚姻关系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有,而同居关系中,其房产如果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而另一人无法证明购房时出了资,则认定为登记者所有。这其中,据单女士介绍,目前两套房产一套为自己与老人相识前所有,另一套则是同居期间购买,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湖北亲人首先无法继承单女士名下房产,而成都女儿名下房产则需分情况来看。“一般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是不足以买房的,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双方赠予,二是女儿代持,三是家庭共有,第一种情况湖北亲人则不具有继承权,第二三种情况,除非有证据老人在其中有出资,否则也无法继承。”张承凤介绍。

责任编辑:霍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