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有251万人办理居住证 可积分入户共享权益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5日讯(记者 杜玉全 雷兹)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而对居住证持有人则可以与户籍人口公共福利“同城同权”。今后,只要依法办理居住证,不仅可以在居住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能申请驾照和办理生育证。四川新闻网了解到,成都市2011年开始试点此项工作,截至今年7月已有251万人办理了居住证。
成都、乐山共252.2万人已办理居住证
近日,四川省政府也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放宽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政策,鼓励人口转移到大中小城市。成都市将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早在2011年1月起就开始试点实施。去年9月,乐山也开始了试点。截至7月,成都已有251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与成都市民一样可享受多个同等权益。而乐山,截至7月份也已有1.2万人办理了居住证。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今后,将在全省开展居住证制度。届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同城同权”共享多项权益
根据四川户籍改革《方案》,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