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四川拟建成3万个幸福美丽新村

08.12.2015  09:46

  “十三五”期间,我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也有明确目标,其中之一为:到2020年,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占全省行政村80%以上。 

  我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力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了实现预期,我省将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做大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支持一批百万人口大县建设中等城市,深化“百镇建设行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二是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是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统筹规划建设新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到2020年,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占全省行政村80%以上。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加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记者 吴楚瞳 吴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