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学生遇害案 二审宣判砍杀凶手获死缓
27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成都七中学生遇害案二审已于今年7月有了判决结果。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砍杀凶手获死缓
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原审被告)龙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事裁定。
2012年12月11日晚9时50分,死者母亲接到电话,别人告诉她,“你儿子被砍伤了……”她冲到楼下,此时17岁的儿子赵涛正躺在地上,当她把血泊中的儿子抱起来时,赵涛伸出手抱住妈妈,说了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我就是充公交卡,他为什么要砍我?”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是30岁的龙辉。21时55分许,龙辉被接警后处警的三瓦窑派出所巡逻队员挡获。赵涛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查明,经鉴定龙辉在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作案细节一分钟被砍20多刀
去年11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凶手龙辉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在成都中院一审临近结束前,法官给了死者父母和龙辉最后一次陈述机会。现场近50人闭气凝神,等着这个在庭审时曾数次哭倒的母亲发言。“恶魔,我现在只要你当着我的面,回答他,为什么?”龙辉静默,现场却抽泣一片。
一审宣判后,受害人的父亲赵洪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告人龙辉也提出上诉。今年6月,该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月,本案二审宣判,并维持原判。
一审时,检方指控龙辉犯有抢劫、杀人罪。在出示的证据中,死者在1分多钟内,被连砍了20余刀。但面对检方指控,龙辉一问三不知,甚至一度翻供,声称并未杀人。陆续落座后,法官一声槌响,龙辉被法警带进法庭。死者母亲顿时激动起来,一声“恶魔,你还我儿,要你偿命”后,就哭着准备扑向龙辉。旁边法警连忙架住她,赵洪抱住妻子后,腾出左手抹了抹已滚出的眼泪。
跟记者同坐一排的几名女士见此情景,也哭作一团,并高声喊道:“太坏了,杀人偿命。”整个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左右。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死者母亲要求龙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万元。(记者 吴柳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