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受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09.05.2014 10:46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推进《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我省将重点在乡镇、街道层面,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尽可能通过现有政府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近日,家住简阳市简城镇的周女士来到该镇街道办便民服务窗口,为16岁的外孙女申请助学金。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周女士填好了《申请表》,很快就会得到简阳市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的回应。
简城镇民政办主任徐宏介绍,自开设“一门受理”综合服务平台以来,每个工作日接到的申请平均达20多个,每个申请都将报请简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核。“截至今年3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0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19万人,五保供养对象1.09万人,社会救助任务较重。除实施‘一门受理’服务外,社会救助管理局正着力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工作。”简阳市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卢冰说。(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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