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知识产权局成功查处一起电子商务平台假冒专利案件

30.07.2015  19:46

 

   7月20日,乐山局接到广东省惠阳市一位群众的投诉,称:其在天猫购物平台上一店铺购买产品红糖蜜,该产品以专利做宣传,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有专利号,后发现该专利已经失效,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召开会议,整理材料并及时立案。经7月28日到平仁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查处,该公司对假冒专利产品四川某液体红糖蜜相关网页采取了删除链接的措施,并作出不再销售的承诺。我局根据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结案。

今年,电商专利行政执法列入乐山局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内容,这也是乐山局首次成功处理电子商务平台假冒专利案件。通过这次案件的查处,理顺了电子商务平台假冒专利案件查处流程,熟悉了电子商务平台假冒专利案件的法律法规,为今后查处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