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境外投资将改为备案制

05.12.2013  11:42
核心提示:减少行政审批的范围和环节,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逐步改变为备案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3日说,中国政府将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境外投资主体地位,减少行政审批的范围和环节,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逐步改变为备案制。

  张晓强在第五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上说,2013年1至10月,中国非金融类境外投资达69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6%,预计今年全年境外投资总额将再创新高。

  他说,中国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促进国际国内的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市场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累计对外商签了130多个双边保护协定,9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张晓强说,在用好这些协定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扩大商签国家范围,同时继续建立和完善与重点国家政府间投资促进合作机制,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投资保护主义行为,未来将建立健全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

  张晓强说,未来要进一步推动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控制的系统化和制度化,继续完善境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引,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善尽社会责任,避免恶性竞争。

  张晓强还表示,将建立境外投资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发展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各类中介机构,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发挥好自律协调服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