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一级不再接种疫苗 由乡镇社区卫生机构负责

26.04.2016  08:28

    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进一步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今后我省村一级医疗机构将不再负责接种,交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负责。

    四川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省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高水平,2011-2015年,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第二类疫苗接种剂次2015年较2011年增长了35.5%。

    23年无脊灰,12年无白喉病例

    据了解,高接种率使我省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5年时间,全省15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年均下降7.4%,疫苗针对疾病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连续23年维持无脊灰状态,连续12年无白喉病例报告,乙肝、结核已分别连续9年、8年下降,10种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狂犬病报告死亡病例从2010年的84例下降至2015年的36例。仅“十二五”期间,10种常见的疫苗针对传染病累计减少81681例,共节省直接医疗费用支出12亿余元。

    第二类疫苗 省级挂网 县级采购

    为加强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今年3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并将实行省级集中挂网、县级疾控机构集中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第二类疫苗采购模式。全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全部上网采购第二类疫苗,不得网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二类疫苗。

    省疾控谈价格,县疾控采购直供接种单位

    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采购第二类疫苗,改为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价格谈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同时,将预防接种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日常监管、抽查、专项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检查。(记者 石小宏)

    四川第二类疫苗实行网上阳光采购

    四川将在全省实施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各级疾控中心、接种机构不得网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此项实施方案已于3月21日经省卫计委审议通过,并于3月22日在省卫计委官网发布。

    按照此方案,四川将依托省药械集中采购监管平台,实行“省级集中挂网、集中带量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第二类疫苗采购模式。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全部上网采购第二类疫苗,不得网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二类疫苗。

    省卫计委称,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全省第二类疫苗采购、使用和管理,保障接种质量和正常供应,防范采购、使用过程中的商业贿赂,也有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第二类疫苗,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体操作上,全省所有疫苗使用单位按照自愿委托的方式,委托省疾控中心作为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展全省第二类疫苗集中谈判采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疫苗的使用单位必须在省药械集中采购监管平台上确定第二类疫苗的具体采购信息,包括疫苗品种、剂型、规格、数量。该信息汇总后,由省疾控中心牵头组建谈判专家组进行集中带量谈判采购,并由省疾控中心与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采购总合同。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二类疫苗挂网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第二类疫苗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健全采购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省卫计委、省疾控中心每年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阳光挂网采购政策的相关单位和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2次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提请建议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免去其领导职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挂网企业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凡是通过网外销售,证据确凿的,取消该疫苗的挂网;若发生三起以上的,取消该企业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挂网资格;如果被检察机关证实有贿赂行为的,立即取消该企业的所有疫苗的挂网。

     资料: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常见的二类疫苗有: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甲肝疫苗、HIB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二类疫苗中有可替代一类疫苗的选择,乙肝疫苗就属于一类疫苗,但二类疫苗中也有乙肝疫苗可供选择,如进口的乙肝疫苗就是二类疫苗。(记者 阮长安 郝勇)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