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父亲欲捐肾救子 医院伦理委员会说“不”
经医院伦理委员会认定:属遗传疾病,移植复发可能性大
5年前,19岁的翁俊文因肾衰竭住进同济医院,母亲郭慧芳将自己的右肾移植给儿子。今年1月,翁俊文因为自身的IgA肾病缘故,母亲捐给他的肾已经失去功能。他的父亲翁先清再次提出要捐出自己的肾给儿子,翁俊文再次住进同济医院。在翁家的强烈要求下,医院为父子俩进行了配型,结果显示,从医学上说,翁先清可以将肾脏移植给儿子。但是,翁先清的捐肾申请最终被该院伦理委员会否决了。这一饱含医疗与亲情争议,情与理矛盾的病例,引发热议。
武汉同济医院近期高调举行了一场伦理委员会会议:一患者5年前接受母亲的肾移植,由于自身病情特殊,现在又需进行手术,其父提出为子捐肾的提议,虽然患者家属强烈坚持,但最终被医院伦理委员会否决。
这一饱含医疗与亲情争议,情与理矛盾的病例,引发热议。该院宣传处也提前一天通知当地媒体前往报道,他们认为,可以借此机会向社会“科普”同济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也可以借媒体向患者家属解释否决的原因。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得知,参加此次投票的同济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成员,有多位是该院职工。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知水教授称,伦理委员会并非手握“生死大权”,他否认“自己人”投票会被院方的意见左右。
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仅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考察重点是,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捐献者以及配型实验不合格的,不会进入伦理委员会讨论范畴。
否决理由
不移植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移植了,他家可能陷入绝境
3月31日,武汉的多家媒体早早接到同济医院通知,当日将在该院召开伦理委员会闭门会议,虽然开会现场未允许记者进入,但会议结果确如之前预料的一样,委员会以10票反对,1票赞成的悬殊差距,否决了一位父亲要给儿子换肾的申请。尽管从医学上讲,肾移植是可行的。
申请被否决后,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知水教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翁俊文所患的IgA肾病属于免疫性遗传疾病,亲属间移植配型越相近,复发的可能性越高。第一次移植已经复发了,第二次复发的可能性非常高。“亲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次他父亲捐的肾移植后再次衰竭,届时父母各失一个肾,儿子的肾也没了,他们家庭没有劳动力,经济会更加困难。”陈知水说,翁俊文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通过透析维持生命,同时等待其他肾源。
虽然患者母亲郭慧芳表示,“实在是没想到这个结果”。但伦理委员会开会讨论的那一天,郭慧芳早早来到会场,因为之前已经有人让她做好心理准备。她做好了打算:“如果丈夫的申请被否决,自己就当场求求情。”
身为主治医生的陈刚,也按照规定回避了这次会议。陈刚曾告诉媒体,早在伦理委员会审议前,他就意识到,移植后复发的风险会让申请被拒的可能性变得更大。 “第一次移植已经复发了,第二次复发的可能性非常高。”
最终的结果虽然让家属“没想到”,但“10比1”的否决结果,还是在大多数人的意料之中。伦理委员会闭门会议也履行了会议的程序:首先由委员会秘书介绍基本病情,保卫人员核实身份,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环节背靠背完成,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有媒体称“现场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但现场参会的委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个事情争议并不大,“一共就半个小时,怎么可能还激烈讨论,并且每个人的投票也不受其他人影响,肯定谈不上激烈讨论”。
陈知水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活体移植,只要有一名委员否决就不能进行。他介绍,按照要求,伦理委员会内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是非医学工作者,他们会从社会、法律、伦理等多个角度,给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
陈知水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委员会有秘书专程汇报病情,包括什么病,捐献者是谁,年龄、身体情况怎样,法律关系怎样等,介绍完后委员就按自己的意愿投票,不和家属接触。
陈知水说,伦理委员会的委员们很关心捐献者的情况,如果捐献者没结婚、没小孩一般都通过不了。他说,委员不能完全凭情感投票,至少要有个理性的规矩,不能说想反对就反对。据他介绍,被提交伦理委员会讨论的,有争议的很少。一般被否决过的病例,下次就不会提交了。
有媒体将伦理委员会的这场会议称之为“决定命运的投票”,但陈知水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伦理委员会并非掌握着“生杀大权”。他介绍,病人并非不做移植手术生命就有危险,可以通过做透析来维持,只不过生活质量差一点。如果是不做手术就危及生命,那伦理就会有另一种考虑,以拯救生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