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进一步规范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17.10.2017  04:45

近日,自贡市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国企负责人考核体系。(1)差异定位考核。按照企业职责定位与经营业绩状况,将市属国有企业具体分为竞争性企业(竞争Ⅰ型)和功能性企业(功能Ⅰ型和功能Ⅱ型)两大类,综合考虑企业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确定不同考核重点,实行差异化定位考核。(2)分类设置指标。将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等列为基本指标,竞争Ⅰ型、功能Ⅰ型、功能Ⅱ型权重占比分别为70%、50%、60%;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和业务内容确定分类指标,由自贡市国资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竞争Ⅰ型、功能Ⅰ型、功能Ⅱ型权重占比分别为30%、50%、40%;将国企党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管理等方面工作内容列入保障性指标,对未完成的实行扣分。(3)梯次确定结果。对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设置A、B、C、D、E五个级别,绩效年薪考评系数在0-3之间确定,任务激励收入按不超过三年任期内薪酬收入总水平的30%确定,考核等级为最低级别E级时将不能获得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