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一楼盘遭吐槽:私改户型 土地年限还"缩水"
伍兴花园施工地
还未完全交付的伍兴花园
原标题:伍兴花园 土地使用年限竟“缩水”了
延期交房不说了 补交房款也认了
这几年,在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建起了一座名为“伍兴花园”的高层电梯公寓。能住进这里曾是许多人的美梦,而如今却成了丁云英等业主心中的噩梦。
说好的2013年2月交房,但直到去年底,丁云英才接到开发商通知取钥匙,同时被告知之前的订购合同要换成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发生了变化。
连日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调查发现,该楼盘除了延期交房,还存在前后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以及改变商品房屋面积等情况。
业主吐槽
私改“户型”合同面积与订购房面积不一
丁云英是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的居民,2011年8月8日,她在伍兴花园售楼部交了13万元现金,换得一张认购的收据,上面标注着她看中的一套电梯公寓:户型面积为109平方米,单价为2560元每平方米。
转眼到了2012年11月,眼看着电梯公寓越修越高,丁云英又跑到售楼部支付了剩下的大半房款11万元后,她和她丈夫又与伍兴花园项目部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当时看好的户型明明是109平方米,要签的合同上却变成了120平方米,多出这么多面积,开发商叫我们要多补几万元钱。”丁云英称,在售楼部的软磨硬泡下,她还是把这份建筑面积前后不一的合同签下了。
延期交房交房时间拖延半年左右
从2013年底至今,今年41岁的董玉明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接到伍兴花园售楼部催他去领钥匙的电话。
“之前合同写好的2013年5月交房,到了交房日期我们催就一直没动静,现在过了约定的交付日期才开始通知我们,不去领钥匙就隔三差五就催一次。”董玉明说,伍兴花园的开发商曾说好由于延期交房要付违约金,“但一找老板伍志权协商就变成了只免付一年物管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楼盘项目部和每位业主签订的合同上的交付日期都不一样,从2013年2月到5月的日期都有,但据许多购房的业主反映,楼盘通知大家领钥匙最早的时间是在2013年10月底,此后,才开始陆续通知购房的业主上门领钥匙。
“我们喊他们把房屋验收合格证拿出来看,但他们就是拿不出来。如果没有验收合格,怎么能叫交房呢,仅仅是喊我们取钥匙而已,这样的房子如何住得安心。”丁云英说曾经由于拒绝去领钥匙,还差点和开发商产生了冲突。
更改合同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2013年2月,我儿子就付了订购金定下了一套将近100平方米的房子,之后又付款两次把近30万元房款都付清了。”今年54岁的罗梦华说,最后一次付款10多万元是2013年10月30日,这一天,也是开发商通知他们领钥匙的日子,“当天,他们就把我们之前签的合同收回去了,又重新喊我们签了一份合同,然后就把钥匙交给我们了事了。”
“后头我儿子回来才发现换的合同有问题,之前签的合同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后头换这一份就变成了30年。”罗梦华说,早晓得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开发商换合同。
正是因为开发商想要变更合同,丁云英等人则提出了抗议,“我不会去领钥匙,不得让他把之前的合同收回去。我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现在的要求就是解除合同,要退房子,不然以后住到这里问题更多。”
而据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像丁云英这样不愿意领取钥匙,不愿意重新变更合同的人还不在少数,多达几十户。
开发商回应
土地使用年限已转为 70 年
在走访调查中,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听得最多的名字就是“伍志权”。就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联系上伍志权,他承认他实际就是楼盘的老板,挂靠的威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用其资质进行伍兴花园的房产开发。
伍志权说:“延期交房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之前有几次停工整顿。关于业主的违约金我们都有赔偿,大部分人都是同意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还在闹。”
“现在这块地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成功转变成了70年,之后办的房产证也都会是70年。”伍志权说,“至于大家说的更改户型,根本没有的事情,只是建筑面积有些许变动,但都不大。”
杨学明是负责处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威远片区业务和问题的工作人员,他回应:“延期交房是房地产开发的普遍现象,导致我们延期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地震、上海一处高层倒塌等。只是为了防止业主乱搭乱建,我们封闭了阳台,导致建筑面积略有变化。”
负责处理伍兴花园业务的钟志平说,“我们没有更改户型,只是有一定悬殊,所有的户型都是按照设计图纸来的。目前来看,2、3号楼是验收合格的,只是1号楼还有一部分附属工程没完工,所以还没整体交付,但相关的手续我们还在完善。”
镇西镇政府
只配置了 40 年土地使用年限
镇西镇党委委员刘忠分管该镇的村镇建设,从去年11月以来,就开始接到不少业主反映伍兴花园楼盘的问题,“有时候多达二三十人,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各方叫到一起来协调,希望矛盾不要再激化”。
“伍兴花园所在的这块地是以前的机械厂,2000年初企业改制破产后,全部卖给了伍志权。最初是工业性质用地,经过他们多方协调,2013年才成功变性成商住用地,配置了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刘忠说。他的这一说法,记者从威远县国土局得到应证。
“关于业主们反映的更改户型的情况也是有的,由于高层的建设必须要过规委会,伍志权在楼盘开建后也一厢情愿地更改了户型。”刘忠说。
刘忠还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至于交房的期限,由于去年土地才成功变性质,加之各种原因,也导致了竣工延后,交房延期这个违约也是事实。”
律师支招
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四川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说,房地产开发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协议,对外来说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应该是该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年限从50年变为30年为合同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开发商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违背最初约定,属于一个违约行为。”张杰说。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张杰说主要靠约定,一般很小的变化开发商无需通知业主,但在房屋面积变化比较大的情况下,则应提前告知和征得对方同意。
张杰说:“房屋的交付应按约定进行,交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房屋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质量许可证等。如未通过综合验收(单项验收和分部验收不算),都不能交付给业主。另外,交付迟延也是开发商存在的另一个违约行为,应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行为,定了违约金的应赔偿,如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则还应赔偿超出部分。”
张杰还特别强调:“开发商违约特别是严重违约后,消费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以交钥匙为由,要求消费者另行签订新的与以前内容不同的合同,消费者有权拒绝。”张杰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协商不成,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向消协投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邓丹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