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纪委通报3起“一案双查”典型案件
14.11.2014 14:31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徐凯)14日,广元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3起“一案双查”典型案件。
朝天区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向启栋失职案。向启栋在分管区农能办工作期间,明知区农能办原主任刘志明(已给予行政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套取平溪乡“一建三改”资金而不予制止,违规同意区农能办发放各类福利补贴,在刘志明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为掩盖区农能办乱发补贴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做假账等。2014年9月,朝天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给予向启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苍溪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汪力失职案。2010年7月,汪力在主持税源管理二科工作期间,对下属龚斌(已予刑事追究、党纪处分)提交的苍溪县力弘中药材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弘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未认真审查即签署同意办理,使该公司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格。事后,汪力也未安排人员对力弘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保管和开具情况进行核查。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力弘公司在未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先后为湖北康天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收损失。鉴于汪力履职不力、监管失职,2014年9月,苍溪县纪委给予汪力党内警告处分。
苍溪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主任鲜自力失职案。2011年以来,阆中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广元民政优抚医院通过虚增医保人员住院次数、虚构住院事实等方式,骗取苍溪县新农合医保资金共计316.6万余元(公安机关已对该两医院院长立案侦查);苍溪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职工郑某等3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14.11.2014 14:31